CE认证
CE是法文"Confomite
Europeene"的缩写,强制性的合格标志。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和设备,必须全符合该产品和设备所涉及的所有不同的CE指令,才能在产品上标注CE标志,出口欧盟市场。没有CE标志的,不得上市销售,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,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,要责令从市场
收回,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,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。在产品贴上CE标志并合法地在欧盟国家销售之前,生产商及出口商须完成以下要求:
● 完成一份CE技术文档文件(Technical File),证明产品符合有关要求及对相应CE指令的符合方案。
● 完成一份CE符合性声明(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),表示生产商的授权代表表明产品已符合CE指令的要求。
● 根据CE的其它一些指令,您还必须从CE指定机构获得一份特殊产品的CE标志证书。
2. CE主要指令LVD/EMC简介
CE指令中的电气设备低电压指令LVD(Directive of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)是对产品安全性能方面进行的相关测试。包括产品标注、
爬电距离和间隙距离、防电击保护、耐高压、温升潮态、防火阻燃,结构强度等。按CE标准要求,凡是产品工作(输入)电压交流50V-1000V,或直流75V-1500V,才需要进行CE/LVD测试。
CE指令中的电磁兼容性指令EMC(Directive of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简称EMC)要求所有的电气、电子产品及装有电气、电子元件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发射不得超过CE规定的限值,以免干扰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;CE指令要求同时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,以使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能正常运行。是测量产品电磁干扰以及抗扰度方面的性能。
欧盟新的低电压指令(LVD)2006/95/EC于2007年1月16日生效,替代原来的73/23/EEC及93/68/EEC(相关部分),新旧CE指令内容没有发生变化。
欧盟新的CE电磁兼容指令(EMC)2004/108/EC于2007年7月20日生效,替代原来的89/336/EEC及93/68/EEC(相关部分),新旧CE指令内容发生变化。
欧盟新的机械指令(MD)2006/42/EC将于2009年12月29日生效,替代原来的98/37/EC,新旧CE指令内容发生变化。
LVD:低电压指令-输入电压为50V-1000VAC/75V-1500VDC的产品适用
EMC:电磁兼容指令
MD:机械指令
PPE:人身保护设备指令
CPD:建筑指令
玩具指令
燃器具指令
测量设备指令
压力设备指令
医疗器械指令
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指令
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指令
3. CE标志尺寸规定及使用要求
欧盟自1990年开始实施产品CE标志后,目前在实行CE上已有严格的趋势,但国内厂商在产品或包装上印制CE标志时,并未完全根据CE有关大小规定制作,NTEK在此将吁请国内厂商注意产品上CE标志、商品名称、商标、欧巿代理人及进囗商的地址。
必须以明显的、易读的样式,粘贴或印制于产品本体或其它包装上,若产品体积太小,或系小零件组成的产品,可将CE标志印在包装上或将CE印在附录上,欧巿对于CE标志的大小,有包装的规定:
CE标志要清晰、可辩、坚固、耐磨损
CE字的高度至少要5mm;
CE字的长度合计不得超过12mm;
CE字体的宽度,应不少于5分之1;
CE厚度至少要高度的1/5,(在此至少要20×1/5=4mm);
CE内围横柱至少要有外围半径之80%(10×0.8=8mm)
以高度2公分的CE标示范例,CE标示之内容应包括以当地市场文字印刷之警告及注意事项。CE申请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、进囗商名称、商标及地址。
对于CE认证有着十分有利的优势,建立完善的CE认证服务体系和专业的CE工程师队伍。已为国内外知名企业顺利通过CE认证并成功进入欧盟市场。我们的优势是擅长CE-照明灯具、CE-IT产品、CE-无线通讯设备、CE-电源、CE-音视频类、CE-家电、CE-玩具、CE-机械等产品的检测认证服务。